1、及时提醒您缴纳专利年费,不再为忘缴年费而烦恼。
2、帮您智能计算专利年费金额、年费状态、滞纳时间、滞纳金额、缴费日期等,并帮您代缴,节省人力物力。
3、每次缴费清单为您存档,随时回顾缴费记录。
1、年费何时缴纳?
答:(1)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缴纳的费用。
(2)第一次缴纳年费,包括在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的专利登记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和专利证书印花税中,其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根据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出的年度缴纳,一般来讲,实用新型都是第一年度年费,发明有可能是第2年度或第3年度年费,具体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出的为准。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上述3项费用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3)一般来说,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是以发文日为起点,加上2个月时间,再加上15日,如发文日为2020年05月5日,那么,加上2个月时间,再加上15日,就是2020年07月20日,则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会指出: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07月20日之前缴纳以下费用。
2、年费滞纳金的产生及如何缴纳?
答: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3、哪些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答: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其中,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内的年费);
(4)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5)复审费。
4、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如何?
答:一个申请人可以减缴85%;如果是两个及以上申请人,可减缴70%。
5、专利费用减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6、专利费用减缓何时办理,办理后多长时间内有效?
答:专利费减是需要每年办理,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每年的第四个季度起(即从当年10月1日起)可以办理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从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的次日起,申请人即可使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反馈的备案证件号提交专利并请求费减。每年办理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的费用,都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
7、专利费减个人及企业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个人专利费用减缓条件: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专利费用减缓条件: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要注意看清楚,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这一项。需要提供的资料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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