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驰名商标的方法是在审理案件中申请认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三、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五、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