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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

电视、电影等作品可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
费用合计:   (含代理费、官费和手续费)
平台保障
  • 金牌优质管家服务
  • 资质担保
服务类型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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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服务介绍
什么是影视作品著作权?
指通过摄影机或其他设备拍摄记录在胶片上,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 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例如电视剧、电影、动画片、宣传片等。
为什么要登记著作权?
可防止他人抄袭、山寨,打击盗版,是企业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重要依据
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办理高新企业认定的前提
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可同有形资产一样, 进行交易、转让,获取丰厚利益
著作权登记后,著作权人也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使用权、发行权等多项权力
服务流程
顾问对接
专属顾问为您制定合适有效的申报方案
资料准备
专属顾问为您整理申报材料
版权中心审查
确定材料后,递交至国家版权局
登记成功
办理成功后,版权局核发版权证书
所需材料
企业申请
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营业执行复印件
作品样本,创作说明等
个人申请
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作品样本,创作说明等
服务优势
其他机构

收费乱,价格不透明

响应慢,用户体验差

小作坊,无专业保障

专大师服务
专业
资深专业团队,帮助用户建立核心技术壁垒
安心
一对一专家服务,极速响应一键递交,省时省力省费用
权威
原国知局权威专家把关,量身定制保护方案
透明
收费透明,无任何隐形消费,性价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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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保障·安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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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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