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后有3个月法定的异议期,异议期限届满,针对该商标就不可以再提出异议申请。如果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异议期才发现,这种情况就没有办法了吗?
当然不是,商标注册成功后,有针对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程序和撤三程序,在错过了商标异议期后,可以对确有侵犯权利的商标,商标合法权利人可以启动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程序,提交自己的在先申请或是在先使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注册商标是恶意抢注的证据。建议商标注册成功后,注意留存商标的使用证据,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及市场影响力等。针对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首先需满足被申请商标满足了注册满三年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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